【站外信息】[梅州市]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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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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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
批复文号
平发改审字【2018】50号
批复单位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平发改审字【2018】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将原有的40cm*50cm的泄洪渠扩宽至60cm*80cm;2、完善填埋库内的沼气导排收集井,铺设导气管道约1千米,并建设燃烧房;3、铺设2.4千米的管道将净化处理后的废水引入县污水厂;4、新建一个1.2万m3的事故应急池等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预算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5元(含暂列金额:398888.17元);
2.4工程地点:大柘镇梅二村;
2.5建设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信誉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项目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企业聘书)
4.2.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2.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2.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2.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4.2.3~4.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交并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正式投标人于2018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州市平远县柘东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18年6月7日
相关附件
6-公告.docx
发布人
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6-08
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
批复文号
平发改审字【2018】50号
批复单位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远县山布惊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平发改审字【2018】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1、将原有的40cm*50cm的泄洪渠扩宽至60cm*80cm;2、完善填埋库内的沼气导排收集井,铺设导气管道约1千米,并建设燃烧房;3、铺设2.4千米的管道将净化处理后的废水引入县污水厂;4、新建一个1.2万m3的事故应急池等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预算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5元(含暂列金额:398888.17元);
2.4工程地点:大柘镇梅二村;
2.5建设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信誉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项目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企业聘书)
4.2.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2.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2.7、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
4.2.8、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4.2.3~4.2.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
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交并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正式投标人于2018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梅州市平远县柘东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江南定民路25号宏图大厦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期:2018年6月7日
相关附件
6-公告.docx
发布人
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