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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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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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审批【2020】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永泰县清凉镇、白云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柴桥头安置房(18层套房),投资估算为6855.83万元;洋口垄安置房(3层联排安置房),投资估算为4966.88万元。总投资为11822.7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以及融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2)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含优化)、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室内设计),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合作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停车场、人防、基坑支护)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景观及周边绿化、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4)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变配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室内外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电气、变配电系统、消防、智能化、安防、夜景、防雷、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工程、基坑支护、人防等;(5)融资:在规划修编完成前资金缺口部分,总承包单位应保证自行融资建设以保障本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否则视为总承包单位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18227100 元;
(其中勘察费137.71万元,设计费18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1)勘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主体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不低于建筑工程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③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若有)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若有)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14 09:00:00 至 2021-01-18 18: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银行转帐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履约保证保险之一种有效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2-04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档案归档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3 号 ,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纪监委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 18 号、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0591-248728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本招标项目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审批【2020】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永泰县清凉镇、白云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柴桥头安置房(18层套房),投资估算为6855.83万元;洋口垄安置房(3层联排安置房),投资估算为4966.88万元。总投资为11822.7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以及融资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2)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含优化)、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含基坑支护、室内设计),并应用BIM技术进行设计。(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合作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停车场、人防、基坑支护)以及室外工程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电梯采购与安装、消防、人防、安防、景观及周边绿化、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4)采购:项目所需材料和设备(空调、智能化、电梯、变配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建筑屋面、室内外装修装饰、建筑幕墙及门窗、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电气、变配电系统、消防、智能化、安防、夜景、防雷、绿化景观、综合管网工程、基坑支护、人防等;(5)融资:在规划修编完成前资金缺口部分,总承包单位应保证自行融资建设以保障本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否则视为总承包单位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18227100 元;
(其中勘察费137.71万元,设计费18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5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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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1)勘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主体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②不低于建筑工程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③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若有)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若有)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14 09:00:00 至 2021-01-18 18: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银行转帐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履约保证保险之一种有效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2-04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档案归档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指挥部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3 号 ,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 真: /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邮编: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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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泰县纪监委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 18 号、福州市永泰县南湖路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0591-248728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