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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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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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杭州海关关于印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关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明确海关总署委托杭州海关管理的总署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包括为杭州海关信息系统和外网及相关政务业务服务类项目提供开发建设及运行维护、电子口岸专网杭州节点的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等。2、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2016】16号)文件要求,海关总署及数据中心建设了数据交换节点体系(其中数据中心为一级节点、数据分中心为二级节点)。数据分中心二级数据交换节点是面向杭州关区企业开放海关全业务申报的唯一导入入口,可实现单一窗口标准版、海关互联网+的业务渠道申报导入模式。3、目前杭州关区所有综合保税区监管场所辅助系统均对接需至杭州海关金关二期特殊区域辅助系统,该系统由数据分中心开发及运维。此外,辅助系统的申报也需由数据分中心通道上传。4、根据2020年12月22日颁发的《杭州海关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海关业务数据分类分级和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杭关办统发[2020]63号)要求,对确保海关业务数据使用安全、确保业务数据系统有效维护等做了明确规范和要求。根据数据分中心的工作职能性质,由我中心承接本项目可对相关的海关业务数据提取、传输等做好技术保障,确保海关业务敏感数据不外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2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季扬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2164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1011596153540
附件信息: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pdf
136.9 KB
采购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杭州海关关于印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杭关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明确海关总署委托杭州海关管理的总署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的职责包括为杭州海关信息系统和外网及相关政务业务服务类项目提供开发建设及运行维护、电子口岸专网杭州节点的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等。2、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2016】16号)文件要求,海关总署及数据中心建设了数据交换节点体系(其中数据中心为一级节点、数据分中心为二级节点)。数据分中心二级数据交换节点是面向杭州关区企业开放海关全业务申报的唯一导入入口,可实现单一窗口标准版、海关互联网+的业务渠道申报导入模式。3、目前杭州关区所有综合保税区监管场所辅助系统均对接需至杭州海关金关二期特殊区域辅助系统,该系统由数据分中心开发及运维。此外,辅助系统的申报也需由数据分中心通道上传。4、根据2020年12月22日颁发的《杭州海关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海关业务数据分类分级和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杭关办统发[2020]63号)要求,对确保海关业务数据使用安全、确保业务数据系统有效维护等做了明确规范和要求。根据数据分中心的工作职能性质,由我中心承接本项目可对相关的海关业务数据提取、传输等做好技术保障,确保海关业务敏感数据不外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12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20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季扬
监管部门电话:0575-85221643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118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1011596153540
附件信息:
绍兴综合保税区监管端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pdf
136.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