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预审项目 > 汉台区汉江左岸孤山至沙沿沟防洪工程续建项目及褒河左岸汉江回水段防护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汉台区汉江左岸孤山至沙沿沟防洪工程续建项目及褒河左岸汉江回水段防护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台区汉江左岸孤山沙沿沟防洪工程续建项目及褒河左岸汉江回水段防护绿化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20)18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境内,计划工期:120天;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2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
1标段:新建护滩700m;
2标段:安装堤顶护栏6900m(汉左37+210-41+300,褒左0+000-2+850);
3标段:新建滩面人行道5071m,平整滩面440230㎡(汉左37+210-41+300);
4标段:停车带绿化及迎水坡防护绿化2850m(褒左0+000-2+850);
2.3监理标段:汉台区汉江左岸孤山沙沿沟防洪工程续建项目及褒河左岸汉江回水段防护绿化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2、3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4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监理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无不良记录,且无在建监理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同一家投标企业只可参加一个标段的报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施工及监理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要
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施工1、2、3及监理标段投标申请人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施工4标段投标申请人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登记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本人社保证明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资审文件售价每套5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汉台区汉江综合整治防洪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龙江办事处孤山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富丽华酒店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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