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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州河湾广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JYS-2020-TJJZ-ZF1227(招标文件编号:JYS-2020-TJJZ-ZF1227)
二、项目名称:州河湾广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明瑞祥保洁服务队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明珠大楼95号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2.5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市蓟州区明瑞祥保洁服务队      州河湾广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州河湾广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主要负责州河湾广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分类运输,服务需要符合《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规定。      (二)质量要求及作业规范
(1)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理场所,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绿化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
(2)配备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驶和装卸记录仪,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完整、密闭无渗漏;
(3)作业人员将生活垃圾倒运至运输车辆后,应当将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清扫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运行线路和收集点位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4)不得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5)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6)国家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供应商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军、孙志杰、尼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 费率100万以下 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38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蓟州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蓟州区中昌南大道2号4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金友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香港花园A区2号楼3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022-87201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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