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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1-01-30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国电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2.2 服务内容: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
2.3 服务期:具体服务期限为2021年2月9日开始,至2022年2月8日结束,(其中活动中心2021年2月28日起开始,至2022年2月8日结束)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办公行政楼区域、非生产区域及其围墙内(含围墙)等管辖区域的物业服务工作:
1、包括但不限于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夜休楼、临建板房等楼宇所属区域连通的道路、广场、道路周围区域的非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2、公司正门和西门之间的厂外马路区域及正门门外停车场区域环境卫生工作。
3、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堆放到指定点、清运到处理垃圾站点缴纳垃圾清运费,符合环卫局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4、夜休楼设施设备管理、移交物业代为保管的其他设备的保管及保养。
5、夜休楼住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客房房间易耗品(含一次性客用品)的配置等。
6、洗衣房的运营、管理。
7、办公楼花卉的浇水、施肥的管理。
8、行政办公楼、夜休楼楼宇玻璃、窗帘的保养。
9、行政办公楼会务管理、信件收发等前台接待服务工作。
10、临建办公区板房日常管理、服务和保洁工作。
11、负责职工活动中心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和活动器材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2、法规和政策、管理制度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不含餐饮、安保、园林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企业保洁或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1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注:本项目为二次招标项目,参与过一次招标的投标人不用再次购买招标文件,但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1月1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17日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并回函确认参加本项目二次招标,未回函确认参加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回函邮箱:1161648999@qq.com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邮   编:

730070

邮   编:

102200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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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4000101086转833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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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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