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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YZB-GCJS2018-753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18】3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襄阳市财政资金樊财采备[2018]1107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修建3019米地下连续防渗墙,敷设11842平方米土工膜,对88100平方米的堆体表面和坡面覆盖0.8米厚的土层并进行绿化等。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1标段工程检测服务、2标段环境监测服务、3标段环境监理服务。
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
招标内容: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提供平行检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该工程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等)。
 计划服务期限:60天。
 预算金额:10万元。
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环境检测服务。
项目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
招标内容: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过程环境监测;提供施工过程中环境检测数据,对出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变更进行论证。
计划服务期限:60天。
预算金额:17.8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环境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环境检测报告,所有环境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第三标段:
 
项目名称: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项目地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
 招标内容:负责施工过程的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结束提供工程环境监理报告;配合采购人迎接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并就有关技术问题进行解答;负责完成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
 计划服务期限:100天。
 预算金额:16.7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4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供应商检测能力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压(注)水试验);
3.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6供应商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下同)须具备至少一项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8供应商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所在省份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空气质量等项目监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近两年没有受到在省、市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被责令整改、暂停资质等行政处罚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第三标段: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2月28日9:00至2019年3月6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 标 人:襄阳市樊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8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441021                    邮    编:100081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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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710-3063917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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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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