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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经济合作社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小公园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小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小公园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
2.1.2建设规模: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小公园工程,估算投资50万元
2.1.3发包价:420381.37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部分因季节原因无法种植的苗木可延后至11月份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 3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6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小公园工程,绿化种植、养护,园路铺装,小品,雨水管道、室外电气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④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满足上述4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提供的职称证书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职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职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t自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t自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t自2015 年1 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t自2015 年1 月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2 月28 日17 时30分至2019年3月11日14时30分;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9年3月6日16时前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TPBidder)”;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9

3

11 日
14 时
3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并在
2019 年
3 月
11 日
14

30 分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启东市惠萍镇毛套河西侧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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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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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启东市惠萍镇鸿西村经济合作社(公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江苏南润集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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