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包头年鉴》等图书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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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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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5197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28日 19:1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中标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且能提供本项目招标产品的供应商;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