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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楼及汽修专业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攸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楼及汽修专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发【2016】14号、攸发改批【2018】51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攸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攸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2 代建项目名称:攸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楼及汽修专业用房)建设项目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攸县江桥街道办攸衡北路179号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攸县职业教育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楼及汽修专业用房)建设项目。新建1栋5F实训楼,建筑面积6342.92平方米,建安费用约1436.52万元;新建1栋7F汽修专业用房,建筑面积3127.66平方米,建安费用约680.88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体以财政评审为准)。
2.5 代建范围:阶段性代建。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2000万元(含建安费用、代建费用、监理及招标代理中介服务费等建设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现行有关规范、法律法规,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300日(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为21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3.2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3.3 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甲级、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   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其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内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4.1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4.2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因统一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 4.1 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
4.3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5.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2019 年3月1日至 2019 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到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视为原件,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提供);
(5)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及注册执业资格证;
(7)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攸县东城新区发展中心主楼10楼1075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1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攸县人民政府攸政函【2017】74号文件要求:一、投标人若为评标结果中标人,必须在攸县设立分支机构,并约定由分支机构直接为发包方提供服务,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项目款,由分支机构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攸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攸县江桥街道办攸衡北路18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攸县正泰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攸县联星街道枫岭大道景秀家园门面房3C栋103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2513202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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