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区站南路电力线路电缆入地项目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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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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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5173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东河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22日 19: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东河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