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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2019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调查及规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盐城市亭湖区2019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调查及规划方案编制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委托采购的盐城市亭湖区2019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调查及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19年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调查及规划方案编制。
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设三个标段:一标段:黄尖镇(含方强农场、新洋农业试验站和中路港农场)和盐东镇项目区;二标段:南洋镇(含大洋湾景区、环保科技城、亭湖开发区)和便仓镇项目区;三标段:新兴镇和新洋经济区项目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即: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在前标段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可作为新增耕地资源调查、新增耕地点不重复审查、项目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入库审查对接完善、项目信息备案以及招标人要求的有关工作
2.1新增耕地资源调查
2.1.1调查任务。主要是对“二调”数据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地类进行充分挖掘,进行地毯式排查、统计,实地查清每一宗后备资源的位置、面积、权属、植被状况等。
2.1.2调查类型:
(1)农用地:主要包括坑塘水面、沟、渠以及农村道路等。
(2)未利用地:主要包括盐碱地、荒草地、滩涂、河流水面等。
(3)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废弃水工建筑物、废弃公路以及零星居民点等。
2.1.3调查的流程为影像判读—外业调查—编制规划方案。
2.1.4调查工作的要求
(1)按照宜水田则水田,宜旱田则旱田的要求,确定挖潜地块的地类。相邻大田是水田的,地块应与水田相平;是旱地的,达到正常种植条件,且高低落差坡度不得超过20度。复垦后,宽度大于2米的沟、渠、路及其它配套设施面积,不得计入新增耕地面积。
2.2不重复审核。新增耕地点不得与历年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项目新增耕地点重复。
2.3规划方案编制。
(1)按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设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科学合理及时编制2019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规划方案、审查表、汇总表以及成果上报审查等工作;
(2)做好跟踪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项目规划方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编制竣工验收资料等;
(3)提供项目区范围和新增耕地点图层SHP格式文件;
(4)提供可报备格式的拐点坐标;
(5)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2.4项目信息备案,按照项目信息备案技术标准和要求,在项目通过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后及时完成项目信息备案。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3、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4、预算金额:150万元(按上级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计算,土地整理项目280元/亩,土地复垦和开发项目180元/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资质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编制资格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包括2016年1月1日)江苏省土地学会公布的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推荐名录中的单位。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自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
  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缴纳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账号:51315820800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原件及交费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退还。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 2月 26日8 时30分--2019年 3月 4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评审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亭湖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项目提交全部技术成果,经市局、省厅审查合格取得批文后,按照中标价结算,总价最终以实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面积为准。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成合同内项目内容的,每延期1天罚款2千元,因延期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按损失价值的2倍赔偿。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成果资料不合格,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建库、验收、报备,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按损失价值的2倍赔偿。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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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2019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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