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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肇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200-201902-865525-0005
甲  方:肇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乙  方:肇庆市嘉日电梯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4,560.00
金额大写:肆仟伍佰陆拾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品牌型号设备数量(台)载重(千克)速度(m/s)层/站设备类型电梯启用时间报价(元/台*月)合计(元)
YPVF-Ⅱ-C09017501.511乘客电梯1996380.004,560.00
合同金额(元): 4,560.00

服务要求(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障电梯运行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1.保养电(扶)梯数量、价款:电梯品牌:日立; 型号规格:YPVF-Ⅱ-C090 ; 层站(提升高度) : 11/11 ;  台数:1台。 合同总金额(大写):肆仟伍佰陆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保养起止时间:合同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  日,有效期壹年。
二、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出2名保养人员每15天定期对甲方上述的电(扶)梯进行保养。做好逐台电(扶)梯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按保养记录表的规定执行。
2.乙方提供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电梯维修服务,服务热线:0758-2824606。电(扶)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 30分钟内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乙方保证电梯年审合格并拿到合格证。乙方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检测”,在“年度检查检测”时,乙方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有义务配合技术监督局部门,对合同内维保的电梯进行年度安全检查,如因乙方维保质量不佳,引致电梯不能通过技术监督局年审,则由乙方负责复审费用,并负责将电梯维修至规范要求。但由于甲方不采纳乙方进行自检后的修整意见,造成不能完成电梯整改而导致年审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4.乙方免费提供保养润滑油料。
5.本合同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5月颁布的编号为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作为保养工作规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实行电梯保养工作,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2280元),签订合同半年后向乙方支付余下费用(即¥:2280元)。
四、双方责任:
甲方:1.定期清理轿厢底板。如井底遇水淹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入。如甲方提出请求时,乙方应给予技术指导。
2.保养期间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乙方保养人员)对该电(扶)梯进行任何保养及附件加装工作。
3.甲方委托非乙方的其他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电(扶)梯损坏,需进行维修及更换零件等,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1.保养期间内,应定期对电(扶)梯设备的对应项目进行检查,维持甲方电(扶)梯安全运行。
2.在保养期间内,应每15天进行一次保养,每次保养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保养人员根据电梯实际情况填写的“电(扶)梯保养维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如乙方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保养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可通知乙方,因保养不善造成甲方的电(扶)梯故障,乙方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检查电(扶)梯时,如确认有必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及装置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出维修、更换的预定期限及费用,其工作应委托乙方处理,如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影响电(扶)梯的正常安全运行或造成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维修、保养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
五、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的电(扶)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3.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电(扶)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一概与乙方责任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扶)梯事故,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不按时保养电(扶)梯,造成电梯停机须负责无偿修复,由此引发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3.甲方不按时缴纳保养费,则合同终止,并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若乙方不按时对本合同中的电梯进行维修保养,逾期7日,则按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为违约金。
4.甲方或乙方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如有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金额未含国家规定的各种年检费用、电梯保险费用。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签订合同半年后向乙方支付剩余的5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2019年03月01日至2020年03月01日
服务地点:广东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17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遵守电梯正常的使用规则,需对乘客经常触及的踏板、轿厢壁板、轿厢门、操纵箱、厅门、召唤箱进行保护及清洁。如遇水淹井底时,甲方应及时排除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甲方请求时,乙方给予相关技术指导。
2.应执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电梯使用和管理办法。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电梯施行任何工作。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放及保管电梯零部件的方便,以便乙方进行检修工作。
5.对于可能影响电梯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修复。
6.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轿厢内张贴以下标识:
(1)电梯使用安全守则。
(2)“检验标志”。
(3)“维保标志”。
(4)“电梯应急电话”标志。
(5)“请勿推门,请勿掰门”标志。
(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
7.甲方应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机房内应张贴电梯使用登记证。同时,甲方应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电梯内必须粘贴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标志”原件。
8.甲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为本合同所保养的每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
1.在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要求在不同的周期内及时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及养护,维持甲方电梯安全运行。
2.每次保养完毕,甲方应在“电梯/扶梯维修保养报告书”上签字。如保养人员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项目进行保养,或违反甲方的有关制度,甲方应通知乙方。因乙方保养不良造成甲方的电梯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复。
3.乙方在保养时发现非正常因素导致需修理或更换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在一个限期内进行该项的修理或更换,其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有责任决定处理方式。若因甲方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在保养期内,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进行检查期间,甲乙双方应派员协助检查工作,甲方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确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上述保养电梯年检合格。但本合同所涉电梯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及不符合当时的国家电梯年检标准,乙方提出维修建议后甲方不予接纳的,以及甲方其他原因造成上述电梯年检不合格的除外。
七、免除责任的事项
1.因不可抗力以及非人力能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非乙方配套的产品装置质量问题而造成电梯故障、事故。
3.甲方委托乙方外其他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而造成的影响电梯性能、电梯故障、事故等。
4.甲方不适当使用电梯或任何疏忽导致电梯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上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中止相关工作,直至甲方结清相关款项为止。这期间的一切损失与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未按时完成保养工作,使甲方的工作被迫中止并造成损失的,以保养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及侵权损害赔偿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维修建议,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电梯不能安全运行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退还已付费用或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
1.本合同金额未含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费用,乙方负责办理年检手续。
2.合同期满需延长保养期,费用由双方另议。
3.乙方为所保养电梯免费购买电梯公众责任险。
十、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17号
地址:广东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市端州区77区荷苑6号3楼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758-28246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肇庆叠翠支行

账号:44001700042052501726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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