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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濠江区城市智能路灯照明监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对汕头市濠江区城市智能路灯照明监控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2-201902-146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城市智能路灯照明监控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1.223441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城市智能路灯照明监控(RMB 361.223441万元);
2.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河浦大道、河中路、河浦工业区、324国道、疏港大道、中信路、马滘大众路、南山湾园区、马滘大桥、达南路、南滨路、沿江路、礐石海旁路、广达大道、青云路、礐石龙珠路、达濠海旁路、商业街、红桥路、濠州路、红星居委、焰峰路、珠浦5条道路、磊广路、广澳路、侨中路、达西路、经一路等29条城区主要道路设置81个开关箱进行照明监控终端安装,其中建立适合汕头濠江区城市智慧照明监控管理智慧调度中心和城市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平台,整个系统将实现照明设施数字化控制管理。(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提供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要求。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复印件。
(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E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755-83883378
传真:0755-82904418         
邮编:518026
(三)采购人:汕头市濠江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中段珠浦小区A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754-87360699
传真:0754-87490171      
  邮编:515071


发布人: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2月26日    
委托协议
招标文件:汕头市濠江区城市智能路灯照明监控建设项目(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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