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实验中学报告厅装修及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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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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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能力或销售能力的厂家或代理商;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7.209050 |
详见招标文件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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