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香格里b-1地块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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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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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编码: 2201051902010101be001 | |
建设单位:长春顺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龙腾.香格里b-1地块项目监理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施工现场状况: | |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环城路以东、乙二路以南、新开西街以西、丙三路以北 | |
总投资(万元):51119.09 | 年度投资(万元):0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 建筑面积:135424.61 |
地上层数:4 | 地下层数:1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龙腾?香格里b-1地块项目监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htzb2019- 5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腾?香格里b-1地块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1808202201050200739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顺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腾?香格里b-1地块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环城路以东、乙二路以南、新开西街以西、丙三路以北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6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5300.80平方米。 2.7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2018)内完成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总监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1人,电气1人,监理员5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需持有岗位证书。 (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吉林省建设协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3 月5日至2019年 3 月 11 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复印件(外阜企业提供)到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持报名回执请到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顺风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莱德宾馆楼侧门)7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05-01 00:00:00.0 至 2020-10-01 00:00:00.0 |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甲级 | |
项目总监级别:国家 | 质量要求:合格 |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总监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1人,电气1人,监理员5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需持有岗位证书。 (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吉林省建设协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 监理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招标联系人: 刘冠群 |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报名截止日期:2019-03-11 16:00:00.0 |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公告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2018)内完成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长春市本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在《长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自行打印的《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投标报名的项目总监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1人,电气1人,监理员5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需持有岗位证书。 (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吉林省建设协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入库的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证件图片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得业绩不予认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