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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胡家镇西沙河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盘山县胡家镇西沙河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胡家镇西沙河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盘山县胡家镇西沙河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县行批字【2018】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胡家镇西沙河北段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胡家镇园林村
2.2合同估算价:286.71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0月18日开工至 2018年12月16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公顷,引、排水渠道清淤,开挖沟头互通,清淤林班斗渠,排水支渠护砌。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19日至 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7万元递交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的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19日至 2018年9月26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14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盘山县政府西侧附楼)。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交易中心: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山县政府西侧附楼214室
联系人:李丹
电话:0427-3550139
账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采购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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