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广通镇、黑井镇、妥安乡、高峰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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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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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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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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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广通镇、黑井镇、妥安乡、高峰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广通镇、黑井镇、妥安乡、高峰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9bab3a87-8d20-4cad-a803-a5844c4a19e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bab3a87-8d20-4cad-a803-a5844c4a19eb | ||
建设规模: | 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西片区建设,总长414.88公里 9bab3a87-8d20-4cad-a803-a5844c4a19e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9-03-13 08:00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3-19 18:00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禄丰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雁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办公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移动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标段编号: | GC532331201900006001001 |
标段名称: | 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广通镇、黑井镇、妥安乡、高峰乡)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2019-03-19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19-04-04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禄丰县)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3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规模及招标内容: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西片区建设,总长414.88公里,具体需要实施道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按照设计标准要求以实际实施的工程量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73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并满足以下要求: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 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1)施工方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且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设计方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省外入滇建筑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公路工程 |
其他: | 踏勘: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设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报名前必须到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踏勘,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出具现场踏勘证明,若无踏勘证明其报名无效。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19-04-04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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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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