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二次)(标段编号HBSY-201901QT-004002001)[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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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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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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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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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1901QT-004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17)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十堰宝冶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5.0%, 自筹资金:15.0%, 贷款:80.0%, 招标人为十堰宝冶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为武当路复线和三峡路两条道路工程。均为城市南部东西向重要通道,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隧道、绿化亮化工程、综合管沟及配套设施等。其中,武当路复线是十堰市城区与白浪开发区、武当山、六里坪的主要连接线,起点为车城南路与三峡路交叉口,终点接吉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全长9.8千米,宽40米,双向六车道。三峡路起点西城开发区西城路,终点为十堰市东汽体育馆接车城南路,道路全长11.33千米,K0+000~K6+520段宽30米,双向四车道;K6+000~K11+327段宽40米,双向六车道。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十堰市武当路复线与三峡路工程PPP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第二次) 计划工期:10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3月08日 合同估算价:464.00万元 | |||||||||||||||||||||||||||||||||||||||||
2.3其他:保险期限:自保险中标通知书落款日期次日00:00起36个月,或至业主签发完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止期以先发生者为准。加上12个月的保证期。 如项目延期完工,则本保单的保险期限将自动扩展12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应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如果120天后保单还需要继续延期,则本保单将继续提供保险保障,并按原保费日比例补缴附加保费。 如果保单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自动顺延,但保证期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则其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则其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授权分支机构,且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其在投标时必须获得其总公司的独家授权,投标人须提交由总公司签署的总公司独家授权委托书。并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履行的能力。 3.3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省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该项目不接受保险中介或保险代理机构参与投标以及后续承保事宜,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12月—2018年12月,以每个保单起保时间为准)应至少独家承保过一项19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业务。 3.5 投标人近一年度有良好的经营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无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或因违约行为导致的诚信不良记录。 3.7 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03月15日至2019年03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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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 |||||||||||||||||||||||||||||||||||||||||
附录(如有): 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