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及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项目

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及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SZCX2019-Y-T-001
 
甲方(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178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乙方(供应商):苏州工业园区园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00号
联 系 人: 王炳亮                                            

联系电话:15051574421
 
备案方:苏州市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财政局核准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及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CXJT2019-Y-T-001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贰佰捌拾圆整(¥449280.00)。【注:其中湖东社工委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肆佰圆整(¥374400.00 ) 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服务:人民币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圆整(¥74880.00 )】合同价格包括在承包期内保洁综合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缴纳、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及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项目。
注:各民众联络所分别为方洲民众联络所、湖东民众联络所、金鸡湖民众联络所、玲珑民众联络所和景城民众联络所共五个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12个月(2019年3月1日 至2020年2月28日),具体进驻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撤场时间顺延。
合同价格支付
支付步骤:按月结算费用。
(1)按月结算费用,每月支付的服务费用=成交价/12个月;乙方开具发票并交付甲方之日起,15天内甲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采购人每月、季度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每月考核必须满90分,不满90分提出书面整改,第二次不合格扣除当月费用的10%,三次以上终止合同。
(3)采购单位除以上服务费用之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履约保证金:合同成交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无特殊情况在最后一次付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乙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支付方式:转账。
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责任:
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
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协助做好与新旧公司的业务交接事宜(如有旧服务公司)。
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
乙方责任:
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及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乙方除应为相关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合同修改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
转让和分包
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经甲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约地仲裁机构;
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同时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成交通知书;
乙方响应文件;
谈判文件;
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附则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备案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甲方(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乙方(供应商):苏州工业园区园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负责的编号为CXJT2019-Y-T-001号的“湖东社工委景城办公大楼保洁及各民众联络所保洁服务项目”,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1、本项目服务期限由原本的“2019年3月1日 至2020年2月28日”调整至“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原《政府采购合同书》有效期届满时终止,本补充协议未述事宜以原《政府采购合同书》约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