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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潜山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发稿时间 :2019-03-13   阅读次数:】
项目编号
皖H4—2019—005(WG)
项目名称
潜山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合同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9元
合同期限
450日历天
合同签署时间
2019年03月13日
洽谈地点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招标共20幢,总建筑面积74438.58㎡(其中:1#、5#、9#楼建筑面积均为5113.43㎡,2#、3#、4#、6#、7#、10#、11#、15#、19#、23#、27#楼建筑面积均为3401.05㎡,8#/S1#楼建筑面积为3709.03㎡,12#/S2#、24#/S5#楼建筑面积均为3598.56㎡,16#/S3#、20#/S4#楼建筑面积均为3605.08㎡,28#/S6#楼建筑面积为3570.43㎡),设计均为六层,框架结构
建设单位
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安徽正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胡松
付款方式
(1)单幢楼工程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7日内付单幢楼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施工现场“IFA”系统考勤费,下同]的10%;
(2)单幢楼工程1—5各结构层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7日内分别付单幢楼合同价款的10%;
(3)单幢楼主体结构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7日内付至单幢楼合同价款的70%(扣除之前已付款);
(4)单幢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一次性移交,移交日不得超过合同竣工日(或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日)15天。竣工资料备案后(非承包人原因不具备竣工备案条件除外),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付至单幢楼合同价款的80%(扣除之前已付款);
(5)单幢楼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达一年,付至单幢楼审计结算价款的97%(扣除之前已付款);达两年,保质期内工程无质量缺陷,付至单幢楼工程竣工结算款的99%(扣除之前已付款);余款1%在屋面防水工程质保期满(五年)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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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合同是由发包人提供,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潜山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合同(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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