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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2019-02-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9-02-2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工期:30日历天;
3、建设地点:洛阳市吉利区;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6、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8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3月7日,吉利区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朱婕、刘静、容新建。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洛阳市吉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市吉利区河阳路西段。
八、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5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支付依据吉利区政府采购固定收费标准的规定计取。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城建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洛阳吉利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流项目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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