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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委县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委县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9] 39号、秭采计备【2019】XM0076号文件批谁建设,建设资金为2019年秭归县县级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秭归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秭归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秭归县委县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外立面维修改造工程,地点位于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对大楼外墙面、正立面玻璃幕墙、外窗、檐口、入口台阶、独立柱、部分雨棚吊顶、落水管、外墙门、屋顶避雷带进行拆除更换修复,共26920.66平方米;并在部分外墙面增加保温一体板7756.84平方米,在九层外廊内墙面增加面砖和不锈钢栏杆,对屋面增加防水卷材1874平方米,增加夜景照明等。详细情况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12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主要资质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如职称证书岗位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列,须一并上传所学专业符合上述专业的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予以认定。
   3.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近3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2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
   3.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班组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时间: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28日之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相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3月8日17时30分至2019年3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8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0.00 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3月28日9时00分。
  (1)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
  (2)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招标人现场接收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7、开标会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茅坪镇屈原路1号八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2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兰惠路华新平湖小区2-150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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