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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姚安县2018年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姚安县2018年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3-10
行政区划:
省级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滇中区
预算单位: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浙江绿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大楼5幢505室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4.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品目: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行业划分: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预算金额:
280
项目概况:
(1)3立方无机垃圾处理设施2台,(2)2T/d有机处理设施2台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zip
点击 次数:
6
公告正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姚安县2018年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姚安县2018年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姚安县2018年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1)3立方无机垃圾处理设施2台,(2)2T/d有机处理设施2台。
3.采购预算价为:280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的就地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置。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创造再生资源价值。
1、 低温碳化处理设备
姚安县建设局本次采购的生活垃圾低温碳化处理设备,采用低温磁化处理技术,利用磁性离子对废弃物进行低温热处理,通过低温磁化处理后,最终变为陶瓷灰(减量率大于99%),可以用于建材或路基材料。同时垃圾处理过程中,垃圾可24小时连续投放,就地分解处理,不产生运输及人工费用及运输过程的污染,设备体积小,投资小,特别适合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另外,设备还设计了低温碳化炉新型结构,通过控制器将进、出风装置与空气处理装置以及电动加热块配合使用,使碳化炉本体内部的低温碳化所需的低氧量永远均衡,有效控制了有机废气的达标排放。此项技术为专利技术。
2、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
姚安县建设局本次采购的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设备,实现了有机垃圾与菌体充分接触,发酵仓内设有通风加热系统,给予菌体最舒适环境实现充分分解。设备中有机垃圾的处理方法,采用具有有机物分解活性的好养性菌群和厌氧性菌群两种菌群复合后的复合菌群进行分解有机废弃物,不仅可均匀分解有机物,且减少臭气产生,分解后的产物可作为肥料和饲料再次循环利用。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中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的规定: 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浙江绿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大楼5幢505室。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于站良
云南省环科院
正高级工程师
2
张水南
昆明冶金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3
梅向阳
云南省环境评估中心
高级工程师
4
刘红湘
昆明绿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师
5
余海冰
云南典传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论证意见
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及其相关设备由浙江绿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取得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
以上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该设备。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姚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姚安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姚安县兴苑小区5号
联系电话:0878-5722526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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