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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委托采购的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
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一标段:亭湖区2019年城乡挂钩实施规划方案编制,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
成果内容和格式: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和成果批准后系统备案等,其中文字类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数据库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片成果为jpg格式。
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中标总价为中标单价与实际审查通过的入库面积的乘积。
2)二标段:亭湖区2019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
成果内容和格式:数据库、图件、表格、报告和成果批准后系统备案等,其中文字类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数据库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片成果为jpg格式。
成果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中标总价为中标单价与实际审查通过的入库面积的乘积。
3、质量标准:一次性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4、预算金额: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含招标代理费)一标段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二标段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亩。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如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少于3个的,将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二级及以上资质。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方案编制、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的业绩,类似业绩含以上其中一种类型即可(须提供合同原件)。
3.  投标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和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成员(至少五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9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四、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收取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缴纳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账号:51315820800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合同原件及交费凭证至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退还。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 3月13  日8 时30分--2019年 3月 20 日17时00分00秒(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3、公告发布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评审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一、二标段:亭湖区2019年城乡挂钩实施规划方案编制、亭湖区2019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方案编制,提交全部技术成果,经市局、省厅审查合格取得批文后,中标总价按照中标单价与实际审查通过的入库面积乘积进行结算。
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成合同内项目内容的,每延期1天罚款2千元,因延期造成相关损失的,由中标人按损失价值的2倍赔偿。由于中标人提供的成果资料不合格,中标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因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按损失价值的2倍赔偿。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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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亭湖分局土地复垦(整理)中心
                                       2019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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