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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毛坝河镇张家山村三、六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索 引 号 01604290-2019-000274 发布机构 宁强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3-12

宁强县毛坝河镇张家山村三、六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宁强县毛坝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交通部《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了对宁强县毛坝河镇张家山村三、六组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评标工作,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工期(天)
中标候选人排名
陕西晟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174858.75
90
第一名
汉中博远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168892.12
90
第二名
榆林市恒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75516.28
90
第三名
招标人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5、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916-4221069
监督部门: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16-422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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