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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品目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19年03月15日 16:33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资格审查日期 2019年04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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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交通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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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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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资格预审公告 (1).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3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春县交通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4875.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4-0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项目位于泉州市永春县。
2.3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石鼓镇卿园至达埔镇东园段和达埔镇东园至达埔镇前峰段两段公路工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服务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等。
其中:石鼓卿园至达埔东园段工程路线建设里程8.367公里,该段全线布置3座大桥共计1241.5m,涵洞19道共1365.40m,隧道1座(其中卿园隧道主洞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465m,右洞长480m;卿园隧道辅洞为分离式隧道,左洞长475m,右洞长471m),设置平面交叉三处。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设计宽度为43米、28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路基为1/50;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达埔东园至达埔前峰段工程路线建设里程8.180公里,该段全线布置7座大桥共计2582m,涵洞19道共1452.01m,设置平面交叉3处。公路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设计宽度为43米,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路基为1/50;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纳入PPP投资范围的总投资约为174857.43万元(该金额不包括管养费用和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25861.4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124797.59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06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40674.22万元,预备费8321.78万元。以上数值为概算价,工程费用结算价以永春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拆迁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建设项目前期工程费、专项评价(估)费、联合试运转费、监管费、购买占用耕地指标款等)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但实际发生的纳入PPP投资总额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得超过489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与预备费之和,不含建设期利息),若超出,超出部分由政府负责筹措资金支付。
说明:以上数值为概算价,工程费用结算价以永春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5运营维护内容: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公路正常性小修保养(含桥梁、涵洞、隧道、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构造物等的养护),水毁防治、公路绿化,桥涵隧道的定期检查,路况调查登记,交通量调查与观测、实施GBM工程等。
2.6所处阶段: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工作。
2.7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永春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要求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永春县。在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后的30个日历日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95%:5%的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出资时间为按建设进度资金需求逐步到位,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8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投标报价时,要求建安下浮率须在6.0%(含)-10.0%(含)之间,要求年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0%,由投标人通过竞争确定。
2.9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1)股权融资: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须按股权比例共同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3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同等融资成本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向永春县本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但所获资金仅限用于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含设备)以任何形式为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投资人注入。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或实施机构或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2.10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或项目立项业主确认的开工之日起算(以在前的日期为准)至交工验收合格),运营期为17年(交工验收合格次日至第十七(17)年后该自然日前一天止,交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项目合作期共20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11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国省干线横七线(G356)永春石鼓卿园至达埔前峰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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