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学生宿舍楼、食堂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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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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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学生宿舍楼、食堂
补充修改通知
报建编号:3505831811270102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9]010号
各投标人:
一、招标控制价软件版已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信息网下载。
二、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11条修改为:
15 | 11 | 分包 |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必须是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内的企业 。 备注: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35号文及闽建筑[2013]12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③本工程项目若中标人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2018)11号)要求,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相应条款。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除专用合同条款第3.5.2项约定的允许分包,其余工程均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均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特殊项目需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如承包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将该项目分包给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并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有关执照和资质、人员资格等资料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应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四、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的序号3 项目内容:分包合同条款号3.5.1条款约定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修改为:序号3项目内容:分包 合同条款号3.5条款约定内容: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的中标人若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特殊项目需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如承包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将该项目分包给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并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有关执照和资质、人员资格等资料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应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泉州师范学院附属鹏峰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晟瑞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