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编号: SXCG20190304)以 询价 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歙县山里山茶叶基地加工设备添置采购项目 (二次)
| 8 台/套
| 名称:歙县许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歙县许村镇许村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0559-6600548
|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利港尚公馆6栋116号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559-2333553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5万元
| 名称:黄山品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徽城镇汇金大厦1幢1316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名称:批式果蔬烘干机(菊花烘干) 品牌:品冠 规格型号:5GSH系列菊花烘干房 数量:8 台/套 单价:36000元
| 程荣来 贾磊 彭玉珍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项目服务要求
| 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
成交供应商业绩
|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3月14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3月21日; 3、本成交公告期限为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2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9-2333553。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9-6534651)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