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国土资源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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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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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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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项目关键词:惠东县标定地价项目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本次工作的任务是对惠东县范围内的土地(约3527.59平方公里)进行标定地价的评估。本次标定地价项目主要涉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混合用地和其他用地五种用地类型。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1、对惠东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标定区域划定,然后分用途设立标准宗地,并评估各用途的标定地价。
2、编制惠东县标定地价评估报告、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
3、编绘惠东县标定地价的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4、编制惠东县标定地价的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标准宗地评估技术要点表、标定定级建议及结果表、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表。
5、对标定地价成果的应用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应用建议。
6、建立由标定区域、标准宗地的空间要素、属性要素及标定地价各相关成果表格等内容构成的惠东县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ArcGIS格式)。
2.人员及费用明细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60.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2019年03月22日至项目结束;
服务地点: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平山、大岭等十六个镇(街道、度假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惠东县国土资源局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323-201903-hzhd108-0044 |
甲 方: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 乙 方: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949,000.00 | 金额大写:玖拾肆万玖仟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本次工作的任务是对惠东县范围内的土地(约3527.59平方公里)进行标定地价的评估。本次标定地价项目主要涉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混合用地和其他用地五种用地类型。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1、对惠东县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标定区域划定,然后分用途设立标准宗地,并评估各用途的标定地价。
2、编制惠东县标定地价评估报告、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报告。
3、编绘惠东县标定地价的标准宗地与标定区域布设图。
4、编制惠东县标定地价的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标准宗地评估技术要点表、标定定级建议及结果表、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表。
5、对标定地价成果的应用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的应用建议。
6、建立由标定区域、标准宗地的空间要素、属性要素及标定地价各相关成果表格等内容构成的惠东县标定地价成果数据库(ArcGIS格式)。
2.人员及费用明细
服务人员 | 合计(元) |
王伟平 | 949,000.00 |
罗子文 | |
刘东梅 | |
徐贤韬 | |
黄丽红 | |
李海强 | |
罗宝平 | |
刘志远 | |
张建文 | |
皮锦芸 | |
陈开满 | |
郭小星 | |
谭雪梅 | |
李燕 | |
刘勇 | |
汪保元 | |
合同金额(元): | 949,000.00 |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60.0%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2019年03月22日至项目结束;
服务地点: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平山、大岭等十六个镇(街道、度假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办景民路2号国土资源局 | 地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4号投资管理大厦11楼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0752-2111199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 |
账号:108999517010010151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