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医院腕带采购项目院内遴选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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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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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招标人:上海市儿童医院
2、项目名称:上海市儿童医院腕带采购项目
3、遴选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9日
4、开标时间:2019年12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评选结果公示时间:2019年3月19日
6、评选结果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
7、中选人:昆山上井感光高传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参选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投诉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必须是参加本公司组织的招标遴选的供应商,与质疑、投诉事项有利害关系者。
二、质疑、投诉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事实依据。
2、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名质疑人、投诉人的真实姓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须在质疑、投诉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投诉,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4、递交的质疑、投诉函必须是书面原件。送达地址:上海市儿童医院,泸定路355号,邮编:200062,信封上请标明质疑、投诉字样。
三、凡受理的质疑、投诉件,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质疑、投诉人或单位。
联系人:周圣伟
监督电话:52976107
监督传真:52976107
五、公司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作回复。由工作小组调查核实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归档。工作小组有义务将匿名质疑、投诉件中有益的意见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规范公司管理的参考。
六、公司对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将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