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74750 万元;自筹资金 1474750 万元,招标人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位于华北北部,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经万全区、怀安县、尚义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卓资县,呼和浩特赛罕区、西迄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设计正线全长 286.8 公里,共设怀安、兴和北、乌兰察布、卓资东、旗下营南、呼和浩特东站 6 个站(不 含张家口南站)。线路为双线电气化客运专线,开行动车组,速度目标值 250 公里/小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HZSB-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HZSB-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1)投标人应为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2014 年 1 月至今,至少承担完成过或正在承担 2 条国内跨省铁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承担完成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以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时间为准;正在承担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在财务、人员、 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为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或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年限 5 年及以上。(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受到水利部门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4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 32 号(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16 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须提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账号:15001708908052514025。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缴费凭证。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不得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 104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 104 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已由内蒙古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原 铁道部以《铁道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 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股东资本金和金融机构贷款,招标人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
2.2 工程概况: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位于华北北部,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经万全区、怀安县、尚义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集宁区、卓资县,呼和浩特赛罕区、西迄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设计正线全长 286.8 公里,共设怀安、兴和北、 乌兰察布、卓资东、旗下营南、呼和浩特东站 6 个站(不含张家口南站)。线路为双线电气 化客运专线,开行动车组,速度目标值 250 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服务划分为 1 个标段(HZSB-01)。招标范围: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通过之日止。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了解项目设计与 建设概况,收集相关资料;(2)勘察工程现场;(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入现场后半个月 内完成设计水土保持措施核查工作,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4)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并配合甲方成立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机构、验收技术评估及咨询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进行现场检查及召开验收会议,起草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鉴定书,协助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5)配合甲方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工作。
3.投 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格:(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单位。(2)2014 年 1 月至今,至少承担完成过或正在承担 2 条国内跨省铁路或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承担完成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以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时间为准;正在承担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在财务、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为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土 保持或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公路或铁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年限 5 年及以上。(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受到水利部门通报批评或要求整改;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 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对纳入国 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 2019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 30 ,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 32 号(蒙 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16 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须提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www.nmggcztb.cn),在业务办理栏下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一旦超时相关操作将无法进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账号:15001708908052514025。请申请人确保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将上述 费用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缴费凭证。
4.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不得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9:30 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 10:0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 10:00 ,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 104 号)。
5.2 逾期送 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 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 心网(http://www.nmggcztb.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 32 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71-224545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hanghutielu@126.com
账户名称: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账号:150017089080525140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公司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街 32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hanghutielu@126.com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