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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1469]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九年三月
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00-70-03-012176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经济联合社现对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的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3802988704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建设地点:白云区金沙洲AB3702044地块(K地块)
五、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总费用约15580万元,拟建地下2层,建筑面积11000㎡;地上32层,建筑高度控制100米内,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7950㎡;单体总建筑面积约38950㎡。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按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工程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
2.1.1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超前钻工作列入基础工程的施工费用内,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
2.1.2本项目可研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防雷、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临水临电、外水、外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等专业设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修规设计及报建、建筑方案设计及报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的设计及报建、施工图的设计及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设计咨询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完成限额设计、成本控制。
(4)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才能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签订分包合同。
(5)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监理)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6)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保证竣工图满足各项验收的相关要求。
2.2工程实施阶段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范围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内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及费用;
(2)负责立项及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人防安装工程、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防雷工程、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工程。
(3)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和负责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及费用;
(4)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等工作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档案馆移交协议、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施工临水临电、永久供电供水、消防、防雷、人防、电梯、发电机、及其他电气设备等专业报建报装工作;办理分项分部工程验收、防雷工程验收、电梯工程验收、消防工程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绿色节能验收、环保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工程竣工备案验收、竣工资料移交档案馆等工作。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6)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7)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9)竣工图纸及竣工通编制。
(10)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主体结构除外),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才能将相关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签订分包合同。
2.3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书、技术需求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3、招标规模:拟建地下2层,建筑面积11000㎡,地上32层,建筑高度控制100米内,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7950㎡,单体总建筑面积约38950㎡。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并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15520.94万元[其中:勘察费10.00万元;设计费385万元;施工费15125.94万元(含工程预备费费1120.44万元)]
七、资金来源:集体经济资金。
八、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3月30日至2019年4月19日10时4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4月19日9时40分,截止时间:2019年4月19日10时4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4月19日10时40分至2019年4月19日11时4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开标时间:2019年4月19日10时4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5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3、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5、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0.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1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注:①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8项的信息(除第5.2需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和第6、7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第8项取自库内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确保各项库内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费用。
1、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报价同时采用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方式,最终按实结算。报价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勘察、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下浮率。数值报价以元计,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任何一个投标人对每一分项(如勘察、设计、施工)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值。如下浮率报价和数值报价不一致时,以下浮率报价为准。
2、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4、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其他事项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服务单位:     无     。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7、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经济联合社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横沙大街70号。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横沙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3月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我单位(含联合体成员)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谭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横沙村黄丽路拆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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