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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龙港镇江滨大道、临港大道、香林大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安全评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龙港镇江滨大道、临港大道、香林大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安全评估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龙港镇江滨大道、临港大道、香林大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安全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917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备注
1
苍南县龙港镇江滨大道、临港大道、香林大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安全评估

1
60万元
对三处下穿高速路段进行安全调查和评估(详见附件方案要求及施工图纸),并提供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措施,同时须协助招标人完成评价报告通过区级、市级公路段及有关审批部门的审查和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919号9楼(大顺发中央广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www.zjzfcg.gov.cn。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09:30时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
七、开标时间:2019年4月11日09:30时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1层(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有效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b、报名登记表; 
3.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4.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www.zjzfcg.gov.cn)。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919号9楼(大顺发中央广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77-6887700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3-177号
附件信息:
苍南县龙港镇江滨大道、临港大道、香林大道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安全评估2019.03.29(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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