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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48982 项目建立时间: 2019/3/27 10:43:47
项目名称: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项目地点: 泉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65.8395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48982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3/27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招标人名称: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524ME1017155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2761765286B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邀请书
中天建【2019】安溪招字第030号
致: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坤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百中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6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839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含节假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8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供。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捌仟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 邮编:3624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8室,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451463324@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标段
标段: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48982001001 标段(包)分类: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标段(包)内容: 投标邀请书
中天建【2019】安溪招字第030号
致:福建顺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坤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百中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66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839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  日(含节假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8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供。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捌仟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  4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 邮编:362400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幢1008室,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451463324@qq.com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 /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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