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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5]242号文、天发改投资[2016]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 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全长约215.436米,为城市次干道;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全长约177米,为城市次干道。
2.4  工程造价:1933.28万元。
2.5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总工期12个月。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 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  招标范围:包括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道路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监理专业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电力埋管土建工程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人(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站及查询结果),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3.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3.4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它要求:   /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82010500000011491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青园前路(杉木冲路-桂花坪路)、桂花坪路东雨花区段(K1+150-万芙路)道路工程监理”)。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以下资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肆佰元人民币,售后不予退还。报名资料如下: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
6.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至2019 年3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天心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南栋东头2232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9.招标人
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
10.招标代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8889605
传真:0731-88889607
11. 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589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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