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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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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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DY-2018-02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邀请书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12月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广电海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655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胡红燕、杨德兴、洪怀东
采购人:宁国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宣城市宁国市南后巷189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宁国市市委党校4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10000(含评审费用)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7日(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8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融媒体中心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zip
成交结果公告.doc
成交通知书.doc协商情况.doc
主要成交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