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毛坝河镇毛三公路(白家坝至松树包段)硬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索 引 号 | 01604290-2018-000466 | 发布机构 | 宁强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2-06 |
宁强县毛坝河镇毛三公路(白家坝至松树包段)硬化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宁强县毛坝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按照交通部《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18年12月6日完成宁强县毛坝河镇毛三公路(白家坝至松树包段)硬化工程的评标工作,并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最终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437848.21 | |||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 |||||
拟担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王剑英 | 注册建造师证 | 陕261091117517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1)G31140 | ||||
职称证 | 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略阳县略阳至高潭子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 ||||
项目总工 | 邓永军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08)G31033 | ||
职称证 | 高级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略阳县略阳至高潭子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 ||||
中标单位业绩 | |||||
1 | 略阳县略阳至高潭子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 本项目由K23+500至K34+000,公里等级为三级,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1431643.59 | ||||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 ||||||
拟担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何新强 | 注册建造师证 | 陕261080808484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3)G31041 | |||||
职称证 | 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横山县2014年计划内县级公路工程及完善项目 | |||||
项目总工 | 贺勇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6)G31153 | |||
职称证 | 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环县十里寨至银陕线道路新建工程 | |||||
中标单位业绩 | ||||||
1 | 环县十里寨至银陕线道路新建工程 | 该项目总长4.8KM,设计等级为二级,设计时速为60km/h,主要工程量: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宇通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 | ||||
中标单位主要人员信息 | ||||||
拟担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 | 付东 | 注册建造师证 | 陕261121336221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6)G35283 | |||||
职称证 | 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汉阴县龙垭至铁佛寺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
项目总工 | 杨锦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陕交安B(16)G35288 | |||
职称证 | 工程师 | |||||
个人类似业绩 | 汉阴县龙垭至铁佛寺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
中标单位业绩 | ||||||
1 | 汉阴县龙垭至铁佛寺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 | 该项目长约11.8km,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时速为30km/h,完成主要施工内容有路基土石方、挡墙防护、桥涵、排水、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 | ||||
招标人在宁强县人民政府网对中标侯选人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单位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5、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陕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管理单位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916-4221069
监督部门: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16-4221348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