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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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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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莆田市大地金华商贸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3]HZ[GK]2018001-1的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医疗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1 | 台 | 国内 | 75000 | 75000 | 苏州好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HB240D | ||||||
1 | 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1 | 台 | 国内 | 25000 | 25000 | 江苏日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RXPC-500D | ||||||
1 | 1-3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1 | 台 | 国内 | 9500 | 9500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HYC-310S | ||||||
1 | 1-4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 1 | 台 | 国内 | 7900 | 7900 |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HYC-198S | ||||||
1 | 1-5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6 | 套 | 国内 | 1920 | 11520 | 江苏日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ET-01 | ||||||
1 | 1-6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1 | 台 | 国内 | 84000 | 84000 | 武汉兰宝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LBS-V2005-C | ||||||
1 | 1-7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1 | 台 | 国内 | 27000 | 27000 | 汕头市医用设备厂有限公司 | DL-C-M(脉冲) | ||||||
1 | 1-8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 1 | 台 | 国内 | 98000 | 98000 | 上海医贝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EB-1600MD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北环城路12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切按照招标文件严格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均为验收依据。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乙方应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原包装设备的开箱及货物的清点,并派出技术人员现场安装所有设备,完成安装、调试任务(含使用功能培训)至验收合格,安装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按中标总价的95%支付(若因甲方原因货物无法及时安装验收,则按货物到达甲方一周起计算付款日期)。 |
2 | 5 | 质保期一年结束后,按中标总价的5%支付尾款.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2月3日起至项目完成。。
10、违约责任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切按照招标文件严格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建漳州。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乙方: | 莆田市大地金华商贸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辅道以北、福耀工贸以东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1199号ECO城君悦广场2号楼2113室 |
单位负责人: | 郑祝江 | 单位负责人: | 张焕生 |
委托代理人: | 郑祝江 | 委托代理人: | 张帆 |
联系方法: | 13178001211 | 联系方法: | {{(供应商联系电话(合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省漳州市农村信用社东鑫支行 |
账号: | 161090100100163252 | 账号: | 9080215060000273023 |
签订地点:福建漳州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