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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电动四轮巡逻车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乙方:福州先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GT[GK]2018003-3的2018电动四轮巡逻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非机动车 其他非机动车 15 国内 5462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祥润牌 XR一润风双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捌拾壹万玖仟叁佰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闽侯甘蔗交通路41号;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测试完毕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6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5.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不能排除故障的4小时内提供备机服务。如遇故障时,乙方若无法在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响应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若出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5.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车辆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4、试运行:货物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5、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车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2个月内采购人通过转账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剩余5%作为履约维修保证金;验收合格使用3年(即全车免费保修期满36个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三包服务: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整车喷涂(或制作粘贴)执法标识,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6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施救要求: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2-3小时内排除故障,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需提供备车服务。如遇故障时,乙方若无法在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响应又又未与甲方无沟通并取得谅解同意的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若出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4.2售后 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三包维修点:
电动巡逻车售后维修点
片区:青口 青口镇、祥谦镇、尚干镇 售后维修点:新时代汽车养护中心 324国道祥谦派出所斜对面 联系电话:13559187492
片区:南通 售后维修点:南通镇 鑫利鸿汽车服务中心 南通镇芹洲路8号 联系电话:13774534145
片区:鸿尾 售后维修点:鸿尾乡 鸿尾乐酷汽车护理中心 114县道武警交通部队旁 联系电话:17706926569
片区:荆溪 售后维修点:荆溪镇 闽创汽车修理厂 光明村115县道旁沙澳温泉 联系电话:18750710712
片区:甘蔗 甘蔗街道、竹岐乡 售后维修点:方舟汽车美容店 县委大门对面、世纪芳洲旁 联系电话:18305912249
片区:白沙 售后维修点:白沙镇 阳光汽车修理店 长坪园加油站附近 联系电话: 13799931557
片区:上街 售后维修点:上街镇 闽顺汽车修理店 上街镇厚美村58号 联系电话:15750813863
14.3货物包装方式
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14.4安装、调试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14.5检验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车辆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试运行:货物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 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4.6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需提供资质 证书),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货物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中标 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含专用工具、特殊工具);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产 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14.7、质保期和售后 服务要求
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6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不能排除故障的4小时内提供备机服务。如遇故障时,乙方若无法在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响应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若出现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 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各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 服务承诺。
14.8专用工具、特殊工具与配品配件
专用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特殊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备品备件:乙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原装备用轮胎、备用电池、备用充电机等保修材料),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4.9 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包1含以下内容:1投标标的: 5座带货斗巡逻车 规格:祥润牌XR一润风双 单价(现场):51800 数量:13部 总价:673400 2 投标标的:7座面包巡逻车 规格:祥润牌XR一福瑞达 单价(现场):58700 数量:2部 总价:117700 3 投标标的:警务系统 规格: 祥润牌,标准 单价(现场):28500 数量:1套 总价:28500 。。
 
甲方: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乙方:福州先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41号住所:闽侯县甘蔗街道校园路119号1层02店面
单位负责人:洪强单位负责人:叶有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廖文静
联系方法:13338267001
联系方法:1370597190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闽侯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420861764154

签订地点: 闽侯县甘蔗交通路41号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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