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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幼儿园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幼儿园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幼儿园保教设备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BDJL-2018030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严股长 0312-71955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保定金路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内容:空调、电视、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3、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记录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③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④本项目采购货物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
注:投标人须携带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相关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开标时现场查验,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本项目施行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
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1月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电话:0312-794948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
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文件,可对文件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文件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作出处理决定。
2、代理费按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货物类费率收取。
3、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 ,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自主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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