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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采购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对重庆市南岸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年)
磋商保证金
(万元)
成交数量
(名)
重庆市南岸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采购
65
1.3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按《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到当地爱卫办备案;
2、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A级》和企业所在地市级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A级》;
3、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①供应商在渝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渝工商注册证明;②供应商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并提供被授权机构的在渝工商注册证明且被授权机构的营业范围能承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要求。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如网站无法打开或不能下载磋商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附件,可电话(信息科:023-62988753)咨询解决。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9:30—10:00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超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9日北京时间10:00。
(六)竞争性磋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请从2号楼3号入口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磋商保证金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18日12:00前。(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差,如因时间差导致我中心无法查实磋商保证金是否到账,将视为无效响应,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分包,则每一个分包须单独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本次采购终止,在本次磋商中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下一次采购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本次的磋商保证金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退还。)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中国建设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二选一):
方式一:中国建设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
使用网上银行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供应商登录《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在“用户登录”栏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再注册),再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注:对注册不清楚的供应商,可电话(023-62988753)咨询)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法:
(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并开通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的(未开通的需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按照相关项目信息由潜在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非中国建设银行的,磋商保证金分两步缴纳。
第一步,供应商不能直接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须提前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高级版企业网银账户,在该项目磋商文件发布后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已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上,转账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第二步,潜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用户登录”栏登录,由中国建设银行网银账户通过“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系统”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并复印1 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是中国建设银行的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非中国建设银行的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从基本存款账户转到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从建设银行网银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系统”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打印的回单原件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不予认可,按无效响应处理。
温馨提示: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版企业网银开通费用在200元以内。
方式二:中国工商银行保证金支付系统
1、供应商登陆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 )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请参阅官网《关于潜在供应商会员注册的重要通知》)到我中心422室(咨询电话023-62988753)审核备案。注册并成功通过审核的供应商登陆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界面,点选“正在报名项目”报名,点选“中国工商银行”图标获取拟参与磋商项目的缴款子账号和我中心的开户行名称,再通过基本户汇款或基本户网上银行的方式直接缴纳保证金。
供应商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naggzy.gov.cn )“用户登录”栏登录,获得拟参与磋商项目对应的子账号以及开户行名称等,通过供应商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行汇款或网上银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金额一次性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后将银行回单原件(需到银行办理)及复印件1份携带至开标现场供开标前核验。
2、供应商的注册信息和缴款信息必须一致,否则保证金缴纳无效且不具备磋商资格。请各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界面“修改用户信息”中核对。
3、开标时将现场核验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以上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开标时没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银行柜台打印的回单原件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并打印银行回单的,不予认可,按无效响应处理。
4、如在使用银行网银汇款中出现任何操作上的问题,请咨询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所属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若出现网银已付款但我中心未收到款项时可联系中国工商银行茶园新城支行(电话:023-62891870),协助进行查询。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至我中心,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则我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我中心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逾期未领取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成交价的10%缴纳(计价单位保留至千元)。
(三)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
根据评审结果,由区交易中心及时退付磋商保证金。
②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对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对成交供应商以外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到其原缴纳保证金的账户的相关手续。
③履约保证金退付程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及时间分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在每次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时,成交供应商均应根据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成交供应商持经审查确认的申请书及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不计息)
    ④特殊情况退付程序
    A、遗失区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的:供应商填写票据挂失申请单,区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供应商凭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B、因供应商名称变更造成退款人与交款人不一致的:由原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辖区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以及变更后单位出具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经区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本条第①②③项之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四)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磋商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①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③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⑥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⑦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⑧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⑨其他严重扰乱招竞标程序的。
保证金退付进程查询,详情请致电:023-62948872 陈老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aggzy.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3)6298652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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