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训练教学设备项目(项目编号:XLZB-2018-A-0116)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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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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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受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训练教学设备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康复训练教学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XLZB-2018-A-0116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23.5 | 山东泽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潍坊市,高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一路188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康复训练教学设备 | ZEPU-SG3 | 1. 我公司保证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产品自验收之日起一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我公司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不当而引起的零部件或结构的缺陷或损害、运转不灵、达不到预期的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情况负全部责任。如果产品发生故障,我公司维修人员将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免费修复直至满足其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设备或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如产品经过维修更换部件,则该部件以维修后正常工作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 2. 质量保证期内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无法正常使用时,我公司将负责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的新产品。质保期内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3.保修期内7×24小时内提供响应服务,如若提供的产品出现故障, 48个小时之内由专门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现场无法修复的,提供备用设备(性能不低于原设备),直至故障解决。内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4. 质量保修期期满后,我公司将继续提供专业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相关服务和备品备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服务、备品备件、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5 . 承诺在响应产品运抵指定地点72小时内,由专门技术人员对采购人或采购单位指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免费现场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操作、日常维护、常用技术知识等,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按照操作规程独立完成操作 | 台 | 2.0 | 11.75 | 23.5 |
韩超,王世元 郝福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陈鸿亮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增1号新华园大厦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
6.1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差额、累计、阶梯式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招
标
费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3000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0% 0.20%
10000-50000 0.05% 0.05% 0.05%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6.2支付人: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
6.3支付方式
磋商活动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同时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开具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代理机构的单位收款帐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0219050104001608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红旗南路支行
联行号:103110019055
注:只接受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服务费;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350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A0116磋商文件-康复训练教学设备-11.14下午(上传版).doc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