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东莞市麻涌镇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东莞市麻涌镇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对 东莞市麻涌镇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201811-12331823-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4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服务目的
1、协助受助对象在其获得物质方面社会救助的同时,得到精神方面的提升和社会功能的恢复,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协助对象树立正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学习、工作中面临的相关问题,提供政策指引和心理支持,增强社区归属感,促进社区融入。
3、帮助老年人缓解因年老产生的心理和情绪问题,维持良好的心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努力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立、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
4、协助村(社区)发展志愿者队伍与社会组织,凝聚志愿者和社会力量,扩大社会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二、服务群体
麻涌镇辖区内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单亲家庭、空巢老人,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员(如:志愿者、新莞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
三、服务内容
1、为服务对象进行需求评估并建立档案;对服务对象进行家访,组织义工进行探访或帮扶;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个案辅导;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小组服务;针对服务对象需要开展各类社区主题活动;链接各类社区及社会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持性或发展性服务。
2、社工通过日常走访、检阅重大疾病医疗申报的居民名单、村委转介等多种方式知悉村民情况,及时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个案或咨询服务,个案类型在因病致困、生活困难、青少年辅导、政策咨询等方面,因应案主的不同需要,社工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辅导、危机干预、政策救助咨询与申报、协助寻找工作等服务。
3、社区服务涵括老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家庭服务及志愿服务等。老人群体与残疾人群体,是社区中弱势人群,社工透过深入两类人群,了解他们的情况,提供经常性的服务,回应他们需要,在社区营造关爱弱势人群的氛围,造就积极的社会影响。老人服务指日常探访、志愿者探访、老人康乐活动等,协助职能部门工作,开展季度活动;残疾人服务包括残疾人季度活动、跟进居家康复服务对象,协助麻涌残联及各村委开展各类活动;青少年服务,开展周末学堂、四点半学堂与成长营,服务多聚焦于青少年成长面临的学业压力与成长困惑,开展青少年课业辅导与品德教育,解决青少年的学业问题,增强青少年自我面对困难与解决问题的抗逆力,培养青少年的品德,促进其提高综合素质;妇女家庭服务,函括亲子家庭服务、亲子志愿服务。亲子家庭服务包括暑期兴趣班、大学生三下乡服务、暑期安全宣传活动等系列服务;志愿服务,重点是面向老人群体,社工组织义工开展上门探望等志愿服务以及志愿者培训服务等。
 
四、服务标准
共设23名岗位社工,其中2名社工为社会救助窗口岗位,1名社工为残联岗位,该服务标准经由麻涌镇社会事务局另行考核评估,需达合格标准以上。
其余20名岗位社工,每人每年服务标准如下:
        指  标                      协议水平
1. 服务对象需求调查               按工作实际需求
2. 探访服务对象                    100人次
3. 个案辅导                        25个
4. 小组                            2个
5. 社区活动                        8次
6. 服务年度计划                    1份
7. 年度服务报告                    1份
8. 工作月报                        1份/月(以团队驻点形式)
9. 协助用人单位开展有关社工的其它工作
 
五、提供服务要求
1、中标人提供23名社工进行服务。
2、社工应获取助理社工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社工应无条件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
4、社工须运用社工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为采购人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采购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
5、社工应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6、社工需按照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如需在节假日或晚间开展工作,可进行工作时间调整或调休。
7、社工需安排每两月一天回机构参加培训及行政会议,具体情况需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协调。
 
六、服务期限
所购买的23个社工岗位的服务期限为壹年,即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采购人按照每名社工每年人民币76,000.00元(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的综合费用(其中含社工薪酬和机构运作管理费用)拨付给中标人, 23个社工岗位购买12个月,综合费用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捌仟元整)。
同时,中标人要拿出每名社工每年人民币2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用作社工服务经费。
2、支付方式:总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分二期支付给中标人,第一期: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支付首期60%,合共人民币:1048800.00元(人民币壹佰零肆万捌仟捌佰元整);第二期:在合同期满1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及中标人社工实际出勤情况核定后,在剩余的40%即人民币:699200.00元(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款项中按实际情况支付余款。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东莞市政府对购买社工服务综合费用有所调整,须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原合同所列的综合费用标准。
八、 服务绩效综合评估
1、中标人应该对派驻社工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促进社工能力的不断提升。
2、采购人每年为中标人提供的社工进行绩效综合评估,并根据绩效综合评估情况支付合同余款,对绩效综合评估分数在6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服务绩效综合评估总分为100分,考核指标为用户需求第四条约定服务标准的探访情况(占50分)和个案辅导情况(占50分),具体计分方法:机构绩效综合评估分数=(20名社工完成的探访建档总数÷合同约定完成总量)×50+(20名社工完成的个案辅导总数÷合同约定完成总量)×50;社会救助窗口岗位和残联岗位社工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另行考核。
4、对机构绩效综合评估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将按合同金额支付全额费用。对机构绩效综合评估分数在90分以下的,支付金额=(机构绩效综合评估分数÷100)×合同金额,在支付第二期合同金额时将扣除因绩效综合评估导致扣减合同金额部分后,再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对第二期合同金额余额不足以支付因绩效综合评估导致扣减合同金额的,在全部扣除第二期合同金额后,中标人还应负责将不足扣减部分的金额退回给采购人。
九、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权利
(1)在采购人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中标人社工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的工作考核,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调换。
(2)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究因中标人社工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若中标人没能通过社工机构的统一考评,采购人有权重新选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在执行按绩效综合评估结果支付合同金额的基础上,扣减中标人服务费用或解除合同并向中标人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中标人社工每年工作未满12个月而且中标人未采取采购人认可的补救措施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每个岗位缺岗情况扣减该岗位相应比例的费用,其中社工缺勤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扣减该岗位半个月的费用,即3000元,超过一个月不足一个半月的扣减6000元,依此类推。同时,该规定的执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②中标人社工未能按要求开展工作,采购人要求更换而中标人无法调换的。③中标人考核评估不合格的。
2、采购人义务
(1)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购买社工专业化服务的费用。
(2)采购人应保证中标人社工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中标人社工同意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并按照劳动法安排补休。
(3)采购人应尊重中标人社工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服务环境。
(4)采购人有义务配合中标人对中标人社工进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和考核评估。
(5)合同期满,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是否继续购买服务合同;如继续购买,应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续签合同。
十、中标人权利义务
1、中标人权利
(1)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收取购买社工服务费用。
(2)中标人有权向采购人询问、了解投诉社工或社工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社工或解除合同并向采购人索要违约赔偿金:
①采购人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②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③采购人对中标人社工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④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社工的。
2、中标人义务
(1)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社工。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服务的社工具有职业资格并同意登记。
(2)中标人需保证每名社工每年不少于40课时的培训学习或专业督导。
(4)中标人应对社工实行跟踪管理,接受投诉、合理调换请求并妥善处理,定期对社工进行考核。
(5)中标人应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社工工资、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
(6)中标人每月应向采购人递交工作报告和下月工作计划。
(7)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明确岗位人员流动状况和理由。
(8)中标人社工(团队负责人)每月应不少于1次到麻涌镇社会事务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中标人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到麻涌镇社会事务局沟通汇报机构管理情况及社工工作情况。
十一、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
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30日 至 2018年12月0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胡先生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联系人:郭耀明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729-88232182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府附楼三楼
联系人:蔡嘉丽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