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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Report
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由新国税函【2017】1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6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吾县振兴西路71号
    2.工程规模: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范围包括:外墙保温、卫生间改造、机房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MS2018111651100101001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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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开标现场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现场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凡外地来哈投标建筑企业必须办理本地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建造师个人无在建项目企业书面承诺书。开标现场提供项目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在哈本地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到2018年11月20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主动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请各单位及时办理电子标书编制软件锁和新疆数字证书CA锁。办理相关手续可咨询-邢海荣:13579957146,张群:13619907973,葛熠阳:15160889463。 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并将单位信息及所报项目名称以短信方式发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4、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递交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65001670200052503143 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 。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包括哈密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进疆登记备案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回执单、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注:外埠企业授权人必须是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打印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进疆备案册中人员或哈密分公司负责人。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
地 址:
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层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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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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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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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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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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