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王家院水库向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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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王家院水库向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机关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天平湖畔水利大厦(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机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机关)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县(区)擂鼓石大东段号(泰安市海蓝种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王家院水库向泰城供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900201802000183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6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四章勘察设计合同中第七条7.2如工程投资总额变化不超过10%,则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不变;如超过10%,则按实际投资额*勘察设计费费率确定。2.第四章勘察设计合同中第八条8.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30%;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90%;完成立项后付至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变更为:
1.第四章勘察设计合同中第七条7.2工程各阶段投资额分别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批准文件确定的投资额为准,结算时以相应阶段的投资额*勘察设计费费率*相应比例确定。2.第四章勘察设计合同中第八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30%;编制完成,通过专家评审后付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的90%;完成立项后付清余款(无息)。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砚利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