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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QHYZB-2018-83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人名称:青龙县林业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24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采购用途 : 本项目为青龙满族自治县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按工程量清单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需A4纸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除外)一套,并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路248号8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0
时刻说明: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4 10:00
开标时间:2018-12-14 10:00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
供货时间:3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0335-3692198
受理质疑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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