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巨亭镇垃圾填埋场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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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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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索 引 号 | 01604290-2018-000401 | 发布机构 | 宁强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0-11 |
宁强县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巨亭镇垃圾填埋场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人为宁强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完成了施工招标,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日),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工期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1 |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953654.03 | 90天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汉中安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55565.79 | 90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陕西省宁强县建筑工程公司 | 1951617.24 | 90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宁强县环境保护局
日 期: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