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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一标段(刘集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一标段(刘集镇)招标公告/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4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沭阳县农业委员会的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已经宿发改农经发(2018)1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上级专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一标段(刘集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刘集镇、张圩乡、湖东镇、高墟镇
2.2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标段
2.4工程质量:合格
2.5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 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 3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国家相关规定预留)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一标段(刘集镇)
第二标段: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二标段(张圩乡)
第三标段: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三标段(湖东镇)
第四标段:沭阳县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高标准粮田)四标段(高墟镇)
注:(1)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2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上述4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开标的先后顺序,若在前两个标段中标,在下一标段可以参与评标,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2)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2.7 第一标段预算价 845.8965万元,控制价763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预算价 814.7171万元,控制价735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第三标段预算价 854.6207万元,控制价771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第四标段预算价 809.1131万元,控制价730万元,高于或等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未开通官方网址查询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 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4日 08:30至2018年12月1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沭阳县农业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四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农业委员会
地址:沭阳县康平路(建设大厦8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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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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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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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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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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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03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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