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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THZB-2018-32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清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创业路31号楼2楼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用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服务周期:两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99.99万元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至少1个月的国税或者地税的缴费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投标人查询结果应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 时,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供应商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参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相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
 
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04日至2018年12月06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 时,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 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代理服务费:1万元整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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